2007年6月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民警忍辱破案 姑娘上门道歉
吴关龙

  近日,杭州某电子公司的珑姑娘冒雨给杭州文新派出所送来了一封道歉信。
  事情是这样的:5月25日傍晚,珑姑娘到菜场买菜时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,钱包里有1600元钱,又有几张银行卡。正在她一筹莫展之时,一位好心人向她示意了窃贼的去向。
  珑姑娘随即跟踪窃贼,同时向警方报了案。当民警到达现场时,狡猾的窃贼已乘上了出租车。民警驱车直追,窃贼眼看就要被警车追上,情急之下突然打开车门往居民小区逃去。民警在群众协助下,将躲在一出租房内的窃贼抓获归案。
  但窃贼身上没有珑姑娘失窃的钱包,而他也一再矢口否认偷钱包一事。没有确凿证据,审查陷入了僵局。
  第二天,接到民警的电话后,珑姑娘兴冲冲地来到派出所,但当她得知暂时找不回钱包,且要其在受理案件的法律文书上签名,履行法定手续时,她的脸色突变,开始指责民警办案不力,并拒绝在法律文书上签名。
  然而,受到委屈的民警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,而是继续按照原定计划从外围调查取证入手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经过连续几天的明查暗访,终于将珑姑娘失窃的钱包原封不动地找了回来。
  窃贼江某目前已被西湖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。